合約
長者入院與同住合約
整理:誠心僱傭。發布日期:。更新日期:。
這頁只處理合約已經簽了、長者其後入院時,課堂、清單與人手怎樣理解。它不教授醫療,也不代辦入院。

入院後先分開三件事
第一,醫院裡的治療由醫院負責。第二,家中那份照顧清單在人未返家時做不到,不應假裝仍在執行。第三,服務協議裡的抵港 4 堂與首月跟進要改日期,而不是改成「已經完成」。
這三件事先分開,家庭就不會在群組裡同時爭論工資、換人與課程。每件按它所屬的文件處理。
政府規定與公開資料
本節只寫已經公開、並在本站有出處的資料。未刊憲的構思不當成現時法例。
現時合約是兩年的外籍家庭傭工簽證,工作地點是合約住所。標準僱傭合約如何處理住院、終止與工資,以已簽署的文本為準。本站沒有逐條抄錄該合約,因此不在這裡寫一個未經引用的通知期或病假日數。
新工種的執行安排尚未公布,亦沒有公開條文說明「入院期間可改為按小時簽證」。議員曾在公開場合提及市場上另有家居護理時薪,那是對另一市場的評論,不是這份同住合約的收費,也不是政府為本配對訂的價格。
我們見過的實際情況
本節寫本公司配對流程裡實際會做和會拒絕的事,不是政府統計,也不是個別家庭的引言。
首月跟進若碰上入院,4 堂課順延。順延日期要寫下。未上的課不記成已完成。人在醫院的日子,清單上的沐浴、餵食與陪診無法在家中發生,返家當日才恢復。窗口若協議未寫,應在簽署前補上,而不是入院後才口頭發明。
我們不會在入院期間派一位按小時人員頂替,也不把剩餘月份折成套票。家庭若問「可不可以先做散工等到出院」,答案是這項服務不做散工。出院後若範圍變成洗傷口、注射或兩人才能轉移,要重新評估,而不是沿用入院前的基本清單。
- 課堂順延要有日期,不以入住醫院代替出席
- 返家後先核對夜間次數與轉移是否仍與評估相符
- 範圍變了就改清單或停止,不在病床邊加價買醫療程序
- 換人要有協議裡的事實,不是「住過院所以不想要這個人」一句口頭話
家庭常見的考慮
本節是本公司把查詢中反覆出現的考慮整理出來,不是任何一位家庭的原話,也沒有問卷數字。
家屬在入院時最常同時面對:醫院手續、家中還有一位同住的人、以及兄弟姊妹對「人閒著是否仍要付月薪」意見不同。月薪如何在住院期間計算,必須回到標準僱傭合約,不能由本公司在廣告頁改寫。
另一個考慮是出院後怕無人接。若出院後只需要數日,兩年合約本來就不是為一星期而設。若出院後變成長期體弱,才回到評估:獨立睡房仍在否、夜間是否進階、一人是否足夠。
誠心僱傭的看法與後續判斷
本節是誠心僱傭的判斷。它不是政府立場,也不把未公布的日期說成時間表。
我們的看法是:入院不是自動換人,也不是自動結束,更不是自動改工種。有用的做法是寫下三個日期:入院、預計或實際返家、課堂順延到哪一天。返家當日用清單核對,而不是用情緒決定。
若長者遷入院舍、去世,或返家後需要的是受規管醫療而不是日常照顧,合約如何結束以標準合約與協議為準。我們不代辦入院,也不承諾「包到出院後的所有護理」。日後政府若為新工種另訂住院安排,只適用於該制度下的新合約,不追溯改寫本頁。
問答
入院期間,抵港四堂可以當作已經上完嗎?
不可以。人在醫院而未上課,紀錄必須是順延。返家後才按改寫的日期上課。
可否在住院時改請按小時人員,由你們派出?
不可以。誠心僱傭不做按小時看護,也不把同住合約拆成套票。
出院後需要洗傷口,原合約是否自動包括?
不包括。洗傷口與注射不因出院而變成職務。要另行安排合資格人員,或重新評估這項配對是否仍適合。
住院後不想繼續,是否一定可以換人?
換人按已簽協議。要寫明哪一項清單做不到。沒有寫進協議的理由,不能在入院後才加上。
還有疑問?
查詢與評估不要求先付服務費。說明你的情況,我們會直接回覆是否適合。
